公摊面积谁发明的(房子公摊面积真的是李嘉诚发明的吗)

公摊面积并非李嘉诚发明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内地的网上开始流传一则谣言,称“公摊面积是李嘉诚发明的”。但凡了解过真实的香港经济史,自然明白该谣言非但与事实不符,而且荒唐得令人喷饭。

然而,谣言总能传千里,因为大部分人“缺乏渠道去考证或没空去考证”配上“仇富心理”,这桶“污水”是硬生生泼在李嘉诚身上了。

可真相是:公摊面积不是李嘉诚发明的,也并非由李嘉诚推广的。

我们为什么必须搞清楚真相?并不是要还李嘉诚一个清白,如李嘉诚那般的国际华商是不会在乎内地舆论场上的小风小浪;搞清楚真相,恰恰是对普罗大众有益!因为,会被自媒体哄骗这一件事,便会被哄骗无数件事。

从二战后的香港说起

很久以前,香港的楼房是整栋整栋卖的,因此不存在“公摊”这一说。在香港50年代,都是买楼,没有买房这一说。

这个称呼一直沿袭到今日,在香港生活过的人肯定清楚,香港人今时今日依旧称“买楼”、“供楼”,不会说是“买房”。从语言的惯性沿袭也可看出当年交易形式的影子。

而正因为当年楼只可以整栋出售,买得起楼的不是富商便是洋行,成交量极低,资金回笼慢。当年香港的一位海南文昌籍的商人,即国际鸿星投资集团的老板吴多泰,开始将楼分层出售。

香港的旧楼

上世纪四五十年代,香港的楼一般是五层,平均拆成5份,分别卖给5个买家,由购买了一栋楼的这5个人共同签了共有产权。由于每层面积相同,相对来说也很少有公摊这个争拗。

霍英东发明“卖楼花”

但是即便是分层卖,一买就得买一整层,普通老百姓依旧买不起。于是,据悉霍英东先生发明了一个史无前例的卖法:“卖楼花”。

“卖楼花”有两大创新之处:一是房子还没建完,甚至还没开建,就先行开卖,就像在开花结果的过程里,果子还没结出来,先在花那个阶段就出售给买家、回笼资金。因此俗称“卖楼花”。

二是“卖楼花”开启了分单元卖的模式,也就说在分层的基础上,每一层里头再拆分成若干个不同面积的单元,单独出售。

据可考证的最早实施这一办法的楼,便是著名的蟾宫大厦(Empire Court)和香槟大厦(Champagne Court),当然也不排除更早。

香槟大厦屹立半个多世纪

霍英东的这一变革性措施,大大刺激了楼市,让许多普通老百姓也买得起房了。但是,随之而来的问题,便是每户的面积不同,楼梯、电梯的维护,房屋的修缮就容易产生纠纷。

五十年代中期,霍先生与英国律师合计后,按照“公共契约”的形式,大楼内的人按土地面积分配,不同的户数占不同的比例,共同分担了整栋楼的产权,这便是“公摊面积”真正的由来。

因此,发明公摊面积是上世纪50年代初的事情,与当时还在经营塑胶厂的李嘉诚毫无干系!

内地网上的某些媒体不知是何原因,竟无视当年的历史事实,把这一顶帽子莫须有地扣在了李嘉诚的头上,哄骗了一大批没有渠道去考证真相的网民,可谓败坏了李嘉诚的名声。

“公摊”轮不到李嘉诚推广

眼看谣言被强有力的事实拆穿,为了泼脏水给李嘉诚的某批人处心积虑地写出了第二则更荒唐的谣言:“公摊面积虽不是李嘉诚发明的,但却是李嘉诚的长江实业将之发扬光大的。”

谣言传千里,内地网上的不少网民自然又被收割了一次智商税,事实上,了解过香港经济史的人一眼就能看出这是子虚乌有之事。

李嘉诚是塑胶工厂起家,真正进入到住宅房地产开发领域,是1966年之后的事情,而在那时“公摊面积”早已问世十年有余,早就被香港当时的各大地产商推广、普及了!

至1966年李嘉诚仍只从事塑胶生产

该谣言的传播者已知“公摊面积最早使用于香槟大厦”这一强有力的事实戳穿了早前“公摊面积是由李嘉诚发明”的谣言。

于是,退而求其次地捏造出另一则谣言“1958年李嘉诚进入房地产业、销售房子时,沿用了香槟大厦模式,与买家签订了公共契约,之后随着长江实业的壮大而推广”。

这种与历史事实完全不符,且漏洞百出、逻辑不通的谣言,竟然能大肆传播,思之不免令人发笑。

因为,1958年李嘉诚根本没有进入房地产行业。

百科等盛传的“李嘉诚1958年投资房地产”其实是一个误区,1958年李嘉诚买下的是工业地皮,是用来兴建工业大厦,用作工厂扩产用途,并非是住宅房地产的开发销售。

1963年 两座工业大厦落成

真实的历史:1958年,因为出口需求激增,李嘉诚旗下的长江塑胶厂急需扩产,可当时市面上的工厂租金已颇为昂贵。

于是李嘉诚买下了香港北角英皇道661号地皮、柴湾祥利街18号地皮、观塘鸿图道53号A地皮这三块工业土地,兴建工业大厦用以自家工厂的扩产。

1963年,前两座工厦完工、投产;1966年,位于观塘的第三座工厦完工投产。

这是买地扩建自家工厂,不是开发住宅小区!

大昌地产老板陈德泰(正中)

到了1966年李嘉诚进入住宅房地产开发领域之时,“公摊面积”模式早已被各大房地产商推广到不能再推广了、普及了不能再普及了。

那个年代的香港,比长江实业更早从事房地产、规模更大的华资地产商至少有六七家以上,比如霍英东、大昌集团陈德泰、合和实业胡氏家族、大生地产马氏家族、新鸿基地产郭氏家族等等。

把公摊面积发扬光大哪里轮得到李嘉诚的长江实业?事实胜于雄辩。

莫让脏水横流

把“公摊面积”与“李嘉诚”扯上关系、并且靠“三人成虎”的传播力把帽子扣死。看来,隔了一条深圳湾,利用“信息的不对称”和“年代的久远”,指黑为白确实也不是一件难事。

但,某些自媒体再指黑为白也顶多只能混淆视听、误导一批人,却改变不了铁一般的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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