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是哪个省的(海宁市历史及行政区划沿革)

浙江省海宁市属于嘉兴市。

海宁,浙江省嘉兴市代管县级市,位于长江三角洲南翼、浙江省东北部,东距上海125公里,西接杭州,南濒钱塘江,是杭州都市圈的紧密层和重要节点。

海宁物产丰富,市场繁荣,经济发达,是我国首批沿海对外开放县市之一,列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市第19位,全国制造业百强县市第28位,全国营商环境百强县市第18位,全国县级全面小康第9位。

海宁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据《元史·地理志》载:“海宁东南皆滨巨海,自唐、宋常有水患。大德、延祐间亦尝被其害。泰定四年(1327年)春,其害尤甚,命都水少监张仲仁往治之,沿海三十余里下石囤四十四万三千三百有奇,木柜四百七十余,工役万人。文宗即位,水势始平,乃罢役,故改曰海宁云。”《郡县释名》浙江卷上:海宁县“取海涛宁谧之意也”。海宁物产丰富,市场繁荣,经济发达,是我国首批沿海对外开放县市之一,列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市第19位,全国制造业百强县市第28位,全国营商环境百强县市第18位,全国县级全面小康第9位。

第一、历史沿革

1.建置沿革

据考古发现,海宁庆云镇永安村郭家石桥遗址,为新石器时代马家浜文化;盐官镇城北村徐步桥遗址和郭店镇莲花村干金阁遗址,均为新石器时代良渚文化。说明早在五六千年前,海宁一带已有先民生息。

春秋

海宁为越之武原乡、槜李乡及御儿乡地。周敬王二十六年(前494)一度属吴,寻复属越。

战国

海宁为楚越争战之地,楚怀王二十三年(前306)楚郡江东,遂为楚地。

秦王政二十五年(前222)定荆江南地,降越郡,置会稽都。设海盐县。二十六年

移长水县治于夹谷(今硖石),今海宁为长水(后改由拳)、海盐二县地。

西汉

元狩四年(前119)于会稽郡海盐

县置司盐之官,盐官一名始于此。海宁地属由拳、海盐地。

东汉

约建安八年(203)孙权以陆逊为海昌屯田都尉并领县事。

三国吴

黄武二年(223)析由拳、海盐二县地置盐官县,属吴郡隶扬州。硖石仍为由拳县治。

南朝

米齐梁因之,隶属不变。陈永定二年(558)十二月割吴郡盐官、海盐、前京三县置海宁郡,郡治盐官。为海宁邑名之始,隶扬州。

开皇九年(589)废海宁郡,海盐并人盐官县,属杭州。大业三年(607),改杭州为馀杭都,盐官县属之。一说唐陆广微《吴地记》说:海盐县,陈祯明元年(587)割属盐官。

武德四年(621)盐官县属东武州。七年省人钱塘县,属杭州,原海盐地并人嘉兴。贞观四年(630)复置盐官县,属杭州隶江南道。天宝元年(742)改杭州为馀杭郡,盐官县属之,隶江南东道。至德二载(757)分江南为浙东西道,馀杭郡属之。乾元元年(758)复改馀杭郡为杭州,盐官县属杭州,隶浙江西道。

五代

盐官县为吴越境地,属西府杭州,隶浙江西道。

北宋

太平兴国三年(978)盐官县属杭州,隶浙江西道。至道二年(997)隶两浙路。

南宋

建炎三年(1129)七月,升杭州为临安府,盐官县属之,隶两浙路。绍兴五年(1135)盐官县升为上县(2000户以上)隶属如故。元至元十三年(1276)盐官县属杭州路,隶江淮行省。二十三年改江淮行省为江浙行省,盐官县隶江浙行省。

贞元年(1295),以户口繁多升县为中州(5万户以上)。泰定四年(1327),海圯盐官,修筑海塘。天历二年(1329)塘成海患始平,改盐官州为海宁州。至正二十六年(1366),置浙江等处行中书省,海宁州属杭州府,隶浙江等处行中书省。

洪武二年(1369)降州为县,仍属杭州府。九年改浙江行省为浙江承宣布政使司,海宁隶属不变。

顺治二年(1645),海宁县属杭州府,隶浙江省杭嘉湖道。乾隆三十八年(1773),海宁县复升为州,隶属不变。

民国

元年(1912)2月,改海宁州为海宁县,直属浙江省。3年,置钱塘道,海宁县属之,求浙江省。16年废道,海宁县直属浙江省。21年属第二县政督察区(24年6月改为行政督察区)专署驻嘉兴。26年冬,二区专署裁撤。27年属第三行政督察区,专署驻绍兴。29年浙江省增设第十区,海宁县属第十行政督察区,专署驻嘉兴。37年5月,海宁属省直辖区,8月改属第一行政督察区。

建国后

1949年5月7日,海宁解放。隶属省人民政府第一专员公署,10月改属嘉兴专区,求浙江省。1958年10月,撤销海盐县,大部并人海宁,1961年12月复置海盐县。1967年12月27日成立海宁县革命委员会。1970年改嘉兴专区为地区,海宁县属嘉兴地区。1981年4月复建县人民政府。1983年7月撤销嘉兴地区行政公署实行市管县体制,海宁县属嘉兴市。1986年11月,撤销海宁县设海宁市(县级),属嘉兴市,隶浙江省。

2.治址境域

东汉

约建安八年(203),割海盐县西南部北至硖石南,东至黄湾·一带,两达临平,南至赭山古海岸。都尉治所在县南(盐官镇))20里。

三国吴

黄武二年(223),西至临平,东至黄湾、南赭山,北至长安、沈七。建县治大康里(今硖石东北赞山地)。

太康中(280~289)嘉兴迁治,硖石始专属盐官。县境北达崇德南、硖石北,东至黄湾,南至赭山,西至临平一带。

开皇九年(589),县境包括海盐县全境。大业(605~617)初废旧县治,十三年于县两北四十一里(今沈士镇地)筑城为县治所。

临平属盐官县,临平湖在县西五十里。海宁境域西至临平,东至海盐县界,南至赭山,北至石门县白塔。贞观间于崇儒坊西三思桥北(今盐官镇地)建县治所。

五代

梁龙德二年(922)析钱塘、盐官地及富春之长寿安吉二乡置钱江县。东南北境界不变,临平及以西一带划入钱江。

咸淳《临安志》载:海宁境域东至嘉兴府海盐县以金牛山为界83里,西至仁和县以上舍径为界47里200步,南至绍兴府萧山县以浙江中流为界42里200)步,北至嘉兴府崇德县以白塔为界30里10步,东南至绍兴府余姚县以石棋山为界60里110步;西南至绍兴府萧山县自赭山入浙江中流为界54里200步,东北至嘉兴府海盐县以横湖为界78里,西北至安吉州德清县以大麻堰为界58里150步。

太平兴国四年(979)即旧所建治,政和七年(1117)扩建,绍兴元年(1131)重修。嘉定十二年(1219)海失故道,潮汐侵县治,蜀山陷海中。

泰定年间(1324~1327)捍海堤崩广30余里,袤20余里。天历元年(1328)赭山尚位于钱塘江北岸,海岸沙涨东西长7里,南北广数十百步,渐见南北相接。元时境城,北接嘉兴路崇德州,西连杭州路仁和县,东界嘉兴路海盐州,南以钱塘江为界接绍兴路萧山县。

元贞二年(1296)为中州,厅仍宋旧。泰定四年(1327)海溢,冲捍海塘,坏州廓四里,城址无存。至正六年(1346)知州何蒙以厅西十步起架阁库,又以宋簿厅为捕盗司州判官兼之,元统三年(1335)判官任惟勤重修。至正十九年(1359)江浙行省命左右司都事陈元龙筑城,高一丈五尺,周七里九十步,濠五丈,南临海。

洪武至万历,海凡五变,塘筑五次,海宁城南大片土地为江水陷没,然赭山尚在北岸海宁境内。东南以黄湾连嘉兴府海盐县,东以袁花镇长平乡与海盐县接壤,东北至嘉兴府桐乡县界,北接嘉兴府石门县,西北至湖州府德清县界,西以时和乡与杭州府仁和县交界;西南则以赭山巡检司同绍兴府萧山县隔江相望;南临钱塘江。县治不变。

乾隆二十三年(1758)后,江潮流经北大门,南沙地区的南大门、中大门淤积成陆,与萧山县连成一片,遂以钱塘江北大门中流为界,地分南北。嘉庆十八年(1813)南沙地区的赭山、西仓、靖雷、蓬山、培新、正义、镇靖七乡面积4318.35亩改隶萧山县。东西北界与明时相仿。县治不变,顺治十一年(1654)县令秦嘉系加修。

民国

1928年境域东至天仙唐塘东跨河桥入海盐县界,西至翁家埠施家堰盐官第一桥及临平湖等处人杭县界,南至海(钱塘江),北至许公塘河接石门县属骑塘桥为界,又至殷家泽接桐乡县属沙渚塘界。

1929年,海宁桐乡划新界。学子港以南桐乡地300余亩、刘家桥俞家桥以西陈家村桥以东桐乡900余亩、王墙桥毛家浜以南桐乡地200余亩划归海宁。彭家桥至沙渚塘桥河南桐乡地除大悲桥以西600余亩划归崇德县外,余3000余亩地划归海宁县。里观音桥至刘家桥河北300余亩海宁地、和尚桥至燕浜兜底大路以北王母桥以南700余亩海宁地、西王桥以西四转地以南800余亩海宁地划归桐乡县。

1934年,崇德县留良乡石山桥至朝家板桥一段。南属海宁、北属崇德;海宁县独营桥、福寿桥、刘家村等三甲划入崇德县;海宁县张家埭、七千田、黄泥浜等三甲及路仲镇第六保8.11.12等三甲划入桐乡县。

1945年境域北以科同乡接德清县界、以乐农乡、兴福乡、泰山乡接崇德县界,以硖石镇、伊桥镇、路仲镇接桐乡县界,濮桥乡、谈桥乡之北境、东境俱接海盐县界,东以虎啸乡、樟和乡、黄湾镇接海盐县界,西以荡湾乡、许巷镇、许村镇、翁埠乡接杭县界、南临钱塘江与萧山县隔江相望。

1946年12月20日,桐乡县沙诸塘以南之新桥、沈家门、福寿桥等地,划归海宁县,苏家木桥等处归桐乡。

1947年5月15日,划给桐乡县的路仲镇6保第8、11、12三甲划还海宁县。36年,翁埠乡第13保之五甲面积划归杭县,杭属翁埠之南街划归海宁。

1948年3月12日,海宁桐乡划界,海宁路仲的沈船浜划入桐乡,学子港以南桐乡地划归海宁。11月16日,海宁崇德会勘县界,学士乡、瓦家浜、长春桥、卖鱼桥、石山桥以南属海宁,北属崇德。

县政府驻地盐官镇。1937年12月23日,日军入侵,盐官沦陷,县治先后迁移袁花、丰士庙、金石墩、濮桥、藤桥海盐等地。1945年8月设于硖石镇,1949年3月21日还治盐官镇。

建国后

1950年5月,东起墨字号石碑,西至翁家埠,南至钱塘江边,北至杭金公路划归杭县,海盐县狮岭乡10、11、12三个行政村划归海宁。桐乡县屠甸区受山乡第1、2、3、4、5、6、8七个村划归海宁。

1953年10月15日,杭县翁埠乡划归海宁县。

1958年10月省委决定、11月21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海盐县,除西塘公社划入平湖县外,其余均归海宁县。1961年12月,复建海盐县,原海盐县狮岭公社留属海宁,其余复归海盐县。

1979年10月至1980年4月,东北起自老盐仓,至西南筑围涂大堤7.5公里,垦区宽3.25公里,西接余杭县乔司农场,西南接余杭县垦区。盐仓垦区围涂大堤在第七号坝处与余杭县围涂大堤相衔接。围涂总面积23000余亩。此前,黄湾公社1969年在五七大堤内侧围涂2290亩。许巷公社1975年在现垦区的西北部先行围涂3100亩。

截止1990年底,全市总面积681.5平方公里,境域东以黄湾乡接海盐县角里乡,以袁花镇接海盐县通元镇,以谈桥乡隔长山河接海盐县石泉乡,以狮岭乡接海盐县百步乡、横港乡;东北以狮岭乡接嘉兴市郊区王店镇,以双山乡接嘉兴市郊区建设乡;北以双山乡、伊桥乡接桐乡县屠甸镇,以庆云镇接桐乡县晏城乡,以斜桥镇接桐乡县高桥乡、骑塘乡,以周王庙镇接桐乡县骑塘乡、留良乡,以辛江乡接桐乡县留良乡,以沈士镇接桐乡县上市乡、大麻镇,以许村镇接桐乡县大麻镇;西以许村镇、许巷乡接馀杭县临平镇郊区、余杭县亭趾乡、翁梅乡;西南盐仓垦区与余杭县垦区和乔司农场相接;南临钱塘江,与萧山县、上虞县隔江相望。

全境东西长51.645公里,南北宽28.935公里。钱塘江在境内余长55.92公里。

1949年6月9日,海宁县人民政府迁治硖石镇。1986年11月,海宁撤县建市,硖石镇为市政府驻地。

第二、政区沿革

1.民国以前

唐以前,无完备史料可资查考。据散见于典籍、金石部分之记载,有地名硖石、哀花、黄冈、马牧、石浦、新坂。

二市:硖石市、长安市。

三镇:建宁镇、盐官镇、硖石镇。

七乡:灵泉乡、昌亭乡、长平乡、天长乡、

海昌乡、兰陵乡、元吉乡。

七里:金牛里、袁花里、海昌里、昌宓里、洛溪里、安仁里、安义里。

四村:内乐村、皇堽村、秧田村、乌夜村。

宋《太平寰宇记》及明赵维寰《宁志备考》引宋《图经》记载:“盐官县旧二十二乡,今九乡。”

宋元丰《九域志》载:有“六乡,长安一镇,一盐监”。

咸淳间(1265~1274)盐官县辖6乡:

时和乡(在原县治西南43里),辖安义、积善、临门、兴平、杏花、生义、奉训、社跛、连训、返哺10里。

昌亭乡(在原县治西北25里),辖贤隐、守义、德政、孝义、义序、克逊、顺孙、郁义、凤栖、政和10里。

元吉东乡(亦作原吉东乡或元东乡,在原县治北10里),辖乾福、贞干、灵光、节义、牧化、来苏、击壤、鼓腹8里。

元吉西乡(亦作原吉西乡或元西乡。在原县治西北5里),辖处仁、时和、招福、会山、灵昌、万寿、长宁7里。

灵泉乡(在原县治东70里),辖嘉庆、修义、承休、乐正、金牛5里。

长平乡(在原县治东北25里),辖择善、清平、庆善、保家、新安5里。

盐官城主要街坊(坊郭)有:字民坊(在邑治前,即宣化坊)、崇儒坊(邑东南)、节义坊、忠义坊(邑西)(宋时又名忠孝、全节)、曳裾坊(一作求据坊,邑西)、仁贤坊(邑西南)、崇福坊(邑西北)、仁智坊(邑西北)、状元坊(旧名信义,邑西南)、亨会坊(邑北)、安化坊(邑北)。(按:宋坊尚有墨卿、善化等,后皆易名。)

元初,有10乡、45里,里各有名。后并去苏临、天长、安化、移民4乡,仍为6乡。乡分为都而里名不立。

明时有城隅四(东南隅1里,东北隅3里,西南隅3里,西北隅2里),共11坊。有6乡,统3镇32都,下统548里。因海滨屡崩陷,折存356里(万历旧志作360里),里名不立。

清雍正六年(1728),设元西、原东、长平、灵泉、时和、昌亭6乡,更里为庄,计354庄(后改为355庄),城市11坊、4镇(硖石、长安、袁花、郭店)、32都,另立市都(县市)、安都(长安)、石都(硖石)、上下都(运河东西)。

嘉庆十七年(1812),将石都4里改为5庄:石一庄、石二庄、石南三庄、石北三庄、石四庄。

嘉庆十八年(1813),海宁赭山、河庄山政隶萧山县,即赭山、西仓、靖雷、蓬山、培新、正义、镇靖7乡。

宣统二年(1910),有8个自治区(1城、2镇、5乡):

城区,一作州城区,辖48庄;硖石镇,辖81庄;袁花镇辖73庄;长安乡,辖72庄;元东乡,辖44庄;郭周乡,一作郭店乡,辖33庄有半;许村乡,辖24庄;斜桥乡,一作斜川乡,辖17庄有半。

2.民国时期

民国初期,行政管辖制度沿袭清制。乡镇依人口纳税多寡划分为8个自治区:城区为县治所在,处于县中部偏南;县治之东为元东乡、袁花镇;之西为长安乡、许村乡;之北为郭周乡、斜桥乡;东北为硖石镇。民国17年(1928),推行村里制,县以下设区及村、里。百户以上之村为一村,不足百户之村合数村为一联合村,百户以上之市镇为一一·里。全县划分8区:第一城区,第二硖石区,第三袁花区,第四长安区,第五袁东区,第六郭周区,第七许村区,第八斜川区。硖石、袁花、长安、路仲为4大镇,斜桥、郭店、周王庙、许村等为8小镇。

民国18年(1929)全县政划为5个自治区,26里,152村,1476闾。民国21年(1932)全县划为5区140乡36镇3099闾15519邻。

据1939年当时规定:在县地方以百户之村庄为乡,百户以上街市为镇,五户为邻,五邻为闯。民国23年9月,开始实行保甲制。

民国25年,有17个市镇:周王庙镇、八字桥镇、金石镇、马桥镇、江上镇、春富镇、石林镇、许村镇、郭店镇、黄湾镇、新仓镇、旧仓镇、芦湾镇、丁桥镇、诸桥镇、马牧镇、酆镇。

民国31年,全县分5区、4乡、18镇:

区:城区、硖石、长安、袁花、斜桥。

乡:沈墅、袁坝、伊桥、濮桥。

镇:盐官、硖石、长安、袁花、斜桥、酆墅、许村、诸桥、两仓、丁芦、黄湾、马桥、庆云、路仲、郭店、周镇、城西、城北。

民国34年,改划为55乡镇,自9月1日起实施。海宁前因战时环境特殊,行政管辖不易,暂分城区、斜桥、长安、硖石、袁花5区。是年底参照分区设置规程,以15~30乡镇为原则,将斜桥区并人城区,改称城斜区,共4区。

民国35年,全县缩编为44个乡镇,仍为4区,2月1日实施。

城斜区:盐官镇、祝会乡、诸桥镇、酆墅镇、斜桥镇、乐农乡、博儒镇、周镇、郭店镇、春富镇、石井乡。

硖石区:硖石镇、马桥镇、百里乡、士伯乡、伊桥镇、庆云镇、祝场镇、金石乡、路仲乡、丁桥镇、芦湾镇。

长安区:长安镇、沈墅乡、兴福乡、科同乡、荡湾乡、许村镇、翁埠乡、袁坝乡、牧港乡、修南乡、许巷乡。

袁花区:袁花镇、应祯乡、黄湾乡、新仓镇、旧仓镇、皇岗乡、湖塘乡、龙吟乡、谈桥乡、濮桥乡、尖山乡。

民国36年调整为25乡镇。保持原界域的有硖石、路仲、盐官、鄷墅、周镇、郭店、斜桥、许村:8镇及百里、乐农2乡。

3.建国后

1949年5月,海宁解放,废保甲制,建立人民政权。6月1日,海宁县人民政府发布政字第1号通令,全县分为7区25乡(镇):

硖石区辖硖石镇、伊桥镇。

袁花区辖袁花镇、黄湾镇、濮桥乡。

两仓区辖两仓乡、丁芦镇、士伯乡、百里乡。

斜桥区辖斜桥镇、酆墅镇、庆云镇、路仲镇、乐农乡。

盐官区辖盐官镇、诸桥镇、郭店镇、周镇、城北乡。

长安区辖长安镇、袁牧乡、儒兴乡。

许村区辖许村镇、宁西乡、沈墅乡。

1950年5月,改为6区68乡(镇)。

1951年5月20日,中共嘉兴地委批准,硖石、长安、盐官三镇为县直属镇。

1952年6月,盐官镇复为区属镇。

1956.年2月,撤销区建制,设22个乡,6月,设6个镇。

镇:许村、袁花、斜桥、盐官、硖石、长安。

乡:硖石、马桥、湖塘、淬江、斜桥、谈桥、丁桥、许巷、祝场、三星、周镇、庆云、石井、太平、永福、郭店、沈墅、两仓、石路、新民、夹山、黄湾。

1958年10月,全县实行人民公社,分硖石、长安、袁花、斜桥、钱塘江、许村、湖塘7个人民公社。海盐县除西塘公社外并人海宁县,合建为13个人民公社(11月7日,沈荡、红旗公社及百步公社并为沈荡公社;白步公社原狮岭乡划属硖石公社),即硖石、长安、许村、斜桥、袁花、湖塘、钱塘江(以上原属海宁县)、武原、沈荡、澉浦、通元、官堂、软城(以上从海盐县划人)。

1959年3月,析袁花公社分设丁桥公社。

1959年6月,硖石、长安、武原三镇恢复县直属镇建制,8月,复建盐官、沈荡镇。

1961年5月,调整公社规模,设7个镇,37个公社。

1961年12月,海宁、海盐分县。海盐地区除狮岭公社留属海宁外其余仍划为海盐县管辖。

原海宁部分24个公社不变:许村、沈墅、许巷、淬江、长安(原新民公社)、周镇、钱塘江、郭店、红江(原三星公社)、斜桥、鄷墅、庆云、祝场、狮岭、伊桥、双山、马桥、石路、谈桥、袁花、黄湾、丁桥、朝阳(原两仓公社)、湖塘。

县直属镇:硖石、长安、袁花、盐官、斜桥。

注:1.1961年酆墅改丰士。1966年泽江改辛江。1968年沈墅改沈士。2.1966~1980年,盐官曾名红江,伊桥曾名红卫,马桥曾名红旗,郭店曾名红星,祝场曾名东方红,周镇曾名东升,钱塘江曾名石井,谈桥曾名向阳。

1981年重新恢复原名。

1963年11月,成立长安区委员会,下辖长安、许村、周镇、钱塘江、辛江、沈士、许巷。1964年12月撤销。

1979年,全县有5个镇,24个公社、283个生产大队,3001个生产小队,42个居民委员会。

1983年4月,袁花公社并入袁花镇,镇政府驻地不变。为全县第一个乡并人镇的建制镇。

1984年1月,政社分设,公社、大队复名乡、村。全县总面积681.5平方公里,总人口592,770人,共5镇、23乡、283行政村、55居委会。

1990年,全市有15个镇,12个乡,辖89个居民委员会,286个村民委员会。

自1985年3月始,根据国务院国发(1984)165号和浙江省民政厅浙民字[1984](267)号文件关于“总人口在二万以下的乡、乡政府驻地非农业人口超过二千的可以建镇,总人口在二万以上的乡、乡政府驻地非农业人口占全人口10%以上的也可建镇”的规定,开始有计划地进行撤乡建镇工作,截止1990年底共发展建制镇10个,合并乡镇1个,占乡镇总数的33%,实行镇管村体制,行政区域不变。

1999年,海宁市由25个乡镇调整为14个镇、4个乡:硖石镇、长安镇、盐官镇、许村镇、斜桥镇、袁花镇、丁桥镇、庆云镇、郭店镇、马桥镇、沈士镇、盐仓镇、周王庙镇、钱塘江镇、许巷乡、新仓乡、谈桥乡、黄湾乡。

2001年9月海宁市行政区划调整:(1)撤销沈士镇建制,与许村镇合并。许村镇辖17村、5居。(2)撤销钱塘江镇建制,与周王庙镇合并。周王庙镇辖18村、2居。(3)撤销庆云镇建制,与斜桥镇合并。斜桥镇辖24村、5居。(4)撤销新仓乡建制,并入丁桥镇。丁桥镇辖24村、4居。(5)撤销谈桥乡建制,并入袁花镇。袁花镇辖29村、4居。(6)撤销许巷乡建制,设立许巷镇。许巷镇辖13村、2居。(7)撤销黄湾乡建制,设立黄湾镇。黄湾镇辖9村。调整后,海宁市辖硖石、长安、许村、周王庙、斜桥、丁桥、袁花、郭店、马桥、盐官、盐仓、许巷、黄湾13个镇。

2003年11月海宁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1)撤销许巷镇建制,与许村镇合并。调整后,许村镇辖30个行政村、3个社区。(2)撤销盐仓镇建制,与长安镇合并。调整后,长安镇辖28个行政村、7个社区。(3)撤销郭店镇建制,与盐官镇合并。调整后,盐官镇辖24个行政村、3个社区。(4)撤销硖石镇、马桥镇建制,其行政区域改由海宁市政府直辖。同时,在此区域内设立硖石、海洲、海昌、马桥等4个街道办事处,作为海宁市政府的派出机构:①硖石街道办事处:管理范围为原硖石镇部分行政区域,共8个行政村、18个社区;②海洲街道办事处:管理范围为原硖石镇部分行政区域,共5个行政村、14个社区;③海昌街道办事处:管理范围为原硖石镇部分行政区域共12个行政村、8个社区;④马桥街道办事处:管理范围为原马桥镇的行政区域,共15个行政村、1个社区。此次行政区划调整后,海宁市辖许村、长安、周王庙、盐官、斜桥、丁桥、袁花、黄湾8个镇,城区设硖石、海洲、海昌、马桥4个街道。

截至2019年,海宁市辖4个街道、8个镇:硖石街道、海洲街道、海昌街道、马桥街道、许村镇、长安镇、周王庙镇、盐官镇、斜桥镇、丁桥镇、袁花镇、黄湾镇;市政府驻海洲街道海州西路226号。

海宁市是哪个省的(海宁市历史及行政区划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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