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安徽将统一异地就医政策,新增双向享受医保待遇政策

2022年12月9日,安徽省医保局 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

,2023年1月起,安徽将统一异地就医购药政策,重新划分备案人员,简化并新增多种备案方式,延长备案时限,新增双向享受医保待遇政策和临时跨省就医政策,扩大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医药机构数量。

预示着,2023年起,异地就医备案更加简单快捷,备案次数大幅减少,异地就医和结算更加方便,多地临时跨省就医成为了现实,异地直接结算的定点医院越来越多,异地购药或将开始起步。

2023年1月安徽将统一异地就医政策,新增双向享受医保待遇政策

★重新划分备案人员

将过去四类备案人员和新增备案人员归类并重新划分为两类人员,即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退休后在异地安置的人员,在异地长期居住的人员,长期在参保地外工作、居住、生活超过6个月的人员

归属“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通过办理转诊手续到异地就医的人员,在异地突发疾病、事故等急诊和抢救的人员,以及其他自行去异地就医的人员

归属“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简化并新增多种备案方式

新政后,参保人员可以通过

线上

线下

多种方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具体来说,线上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皖事通APP、安徽省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等办理。对于不方便线上办理或无法线上办理的参保人员,还可以到当地医保经办窗口或参保地政务服务窗口现场办理备案手续。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还可在异地以个人承诺方式办理备案,并从备案当次开始享受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医保待遇。如果在承诺之日起1个月内补齐备案材料的,就可以在备案地和参保地长期享受双向就医医保待遇。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新政后,允许在出院结算前补办备案手续,备案当次住院费即可直接结算。其中,属于

急诊抢救就医

情况的,无需备案且事后也不用补办备案,直接视同备案并按参保地异地急诊抢救相关待遇标准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大幅延长备案时限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备案手续长期有效,相当于一个地方只要备案一次即可终身有效。

临时跨省就医人员

实行“一次备案、12个月有效”政策。即从备案之日起12个月内均为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可以在备案地多次就医并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统一并明确全省跨省就医结算政策

本次新政,全省统一按照

“就医地支付范围、参保地报销标准”

结算医疗费。

具体来说,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在备案地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结算,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报销标准则按照参保地起付线、报销比例、报销上限等有关政策执行。也就是说,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的就医报销标准与参保地是没有区别的。

临时跨省就医人员

在备案地就医的医保待遇就要低于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了。按照新政规定,急诊抢救人员和已办理转诊手续的人员报销比例要下降10个百分点,未办理转诊的报销比例将下降20个百分点。

比如之前在参保地可以报销

90%

的,在备案地就医报销比例会是

80%

70%

★新增双向享受医保待遇政策

新政后,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既可在备案地看病直接结算,也可回参保地就医购药直接结算,相当于能够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只不过在备案地与参保地享受的医保待遇标准有所不同而已。在备案地就医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参保地报销标准”政策;备案有效期内回参保地就医,则全部按参保地就医规定和标准执行。

★扩大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医药机构数量,异地购药或成为可能

新政后,安徽省要求各地医保部门及时把

异地所有符合条件的定点医药机构

纳入直接结算范围,包括私立医院、社区和乡镇一级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等。

预示着,2023年开始,跨省异地就医的医疗机构将会越来越多,可供选择的余地越来越大,同时,跨省异地购药直接结算或将逐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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